不動產知識 - 稅務法務
一生一次自用住住宅土地增值稅之適用原則
2013/02/22
一、 土地適用面積
都市土地三公畝 即300平方公尺內
非都市土地七公畝
二、自用住宅定義
1、 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設籍地上房屋
2、 出售前一年無出租無營業
*前開條件一生僅適用一次
若已使用「一生一次」,另可使用「一生一屋」
適用「一生一屋」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之申請條件
一、因換屋出售原先持有的自用住宅用地面積,在都市地區不超過1.5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.5公畝部分。
二、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。
三、出售前,持有該自用住宅土地達6年以上。
四、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土地出售前,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。
五、出售前5年內,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等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