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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炒房出重手 政院拍板房地合一稅2.0

2021/03/12

行政院會今日通過攸關房地合一稅2.0的「所得稅法」修正案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行政院會今日通過攸關房地合一稅2.0的「所得稅法」修正案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

打炒房,政府決定出重手了,行政院會今日通過攸關房地合一稅2.0的「所得稅法」修正案,短期持有定義由二年延長為五年,凡五年內出售都視為短期持有,交易所得課35%以上重稅,即二年內交易所得課徵45%稅率;超過二年、未逾五年稅率35%。

至於超過五年、未逾十年稅率20%;超過十年稅率15%。 行政院將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,送請立法院審議。行政院長蘇貞昌強調「政府是打炒房,不是打房,且是有效打炒房」。 

境內法人交易房地納入房地合一稅制,最高稅率將由現行營所稅的20%大幅提高至45%,以避免自然人透過設立公司法人規避高稅負,抑制炒房歪風。稅率分為三級,二年內出售稅率45%;超過二年、未逾五年稅率35%;超過五年稅率20%。此外,境內法人排除自建自售建商,因非房地合一稅課徵對象。

境外法人交易房地,稅率分為二級,二年內出售稅率45%;超過二年稅率35%。 

因財政部公告的調職、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,交易持有期間在五年以下,稅率為20%。個人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,自土地取得之日起算五年內完成並銷售者,稅率為20%。個人若適用自住條款,在400萬元以下免稅、超出400萬元部分仍維持10%優惠所得稅率。修正案將訂有日出條款,日出時間有2022年後取得房地、回溯到2016年後取得房地兩種版本,回溯機率較高,不過,仍待行政院決定。

行政院跨部會房市健全小組經兩個多月研商後,日前向蘇揆提出房地合一稅修法版本,有關延長短期持有課重稅35%定義,在研議過程中曾經討論過三年、四年和五年版本,最後選擇了「最嚴苛」的五年,主因考量炒作房產在五年內都有可能,因此選擇了五年。

不過,財政部日前和立法院民進黨團協商時,又拋出四或五年兩個版本,當天僅就二年內出售課45%重稅達成共識,至於超過二年、未逾四或五年課35%稅率,則交由行政院長蘇貞昌定奪,蘇揆昨日下午聽取財政部簡報後,終於拍板選擇五年方案。